截止12月25日,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对东胜和康巴什新区两大主城区的105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127个楼盘,共计62780套、1162.11万平方米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进行了审查登记备案和标价监制,审查登记备案率达100%,标志着我市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。
为了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,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、信息不透明、价格欺诈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,建立和维护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,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发改委今年三月份颁布的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》以及自治区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,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作为全年工作重点,多措并举、全力投入,积极推进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开展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工作落实。成立了我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领导小组,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亲自担任组长,领导小组成员单位:市发改委、房管局、工商局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,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安排等事宜,保证工作落实。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周密安排部署。我们及时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实施方案》,明确检查目标,突出检查重点,并对具体检查步骤和方法进行了全面要求。三是召开提醒告诫会,认真宣传动员。我局及时召开了东胜、康巴什地区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“贯彻落实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》提醒告诫会”。 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国家发改委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》、内蒙古发改委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》和《商品房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书》,明确了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重要性,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价格管理,针对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价格问题开展自查自纠,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。市工商局、市房管局和来自5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,并邀请了鄂尔多斯市日报社、市电视台、市广播电台等媒体记者参加,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。四是全面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。我局从7月5日开始,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,分三个专项检查组,由三名副局长分别带队,抽调本局业务骨干和旗区检查能手,分东西部和核心区对全市八个旗区及康巴什新区进行拉网式、地毯式的大检查。派出检查人次478余人次,检查车辆239余辆次。共检查房地产企业239家,其中基本符合要求的有192家,占检查总数的80%;有72家程度不同的存在问题,主要有:不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,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,标示内容信息不全等,对此我们及时进行了查处规范。五是统一标准,全面备案,规范执行。我局在及时制定了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牌、标价书和收费牌规范文本下发旗区统一执行的同时,协调配合房产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申报备案制度,从源头上把关。即商品房经营者在取得“商品房预售许可证”之前,必须将标价牌、标价书和收费牌等资料向价格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监制,从而保证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率达100%。六是注重总结完善,不断巩固提高,努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,我们认真分析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管的新情况、研究新问题、制定新措施,及时规范管理工作,积极探索形成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管的有效模式,努力推动我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