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能源局出台风电开发管理新政
发布时间:2011-05-30
内蒙古能源局出台风电开发管理新政
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了《内蒙古“十二五”风电发展及接入电网规划》、《关于推进我区风电企业整合重组减少主体的指导意见》及《内蒙古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三个规范发展风电的政策性文件。这三个文件是指导我区“十二五”风电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新政,其核心内容是:一是确定了全区风电发展总规模和各盟市的总规模,对各盟市实行风电发展总量控制和风电项目年度核准计划。二是引导对现有企业重组、兼并、联合、托管以减少开发运营主体到25户左右。三是提出引进电力负荷与风电开发挂钩联动的措施,即增加用电负荷,配置相应的风电开发规模。四是对设在自治区风机整机生产销售100万千瓦以上的和风机关键零部件生产销售超过10亿的企业给予相应的风电开发权。五是提出鼓励风电外送、鼓励火电机组、热电联产机组、自备电厂机组为风电调峰,搭建调峰补偿交易平台。六是对风电项目布局优先考虑经济欠发达地区,对项目开发权实行招标制,建立长效的以工补农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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